法律咨询 与您并肩同行 携手普法之旅

北京

切换城市

 当前位置:法旅网 > 法律资讯

益阳中院:与法院人员饮酒死亡者非案件当事人

2015-12-15

记者从湖南省益阳市法院网获悉,益阳中院就“益阳一案件当事人与法官吃饭喝酒后猝死”相关报道作出回应,回应称死者非案件当事人。回应称,7月29日晚,沅江法院执行局局长周伟军邀请益阳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夏小鹰共进晚餐,一起参与的还有中院立案庭副庭长

  记者从湖南省益阳市法院网获悉,益阳中院就“益阳一案件当事人与法官吃饭喝酒后猝死”相关报道作出回应,回应称死者非案件当事人。

  回应称,7月29日晚,沅江法院执行局局长周伟军邀请益阳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夏小鹰共进晚餐,一起参与的还有中院立案庭副庭长向伟、中院干部毛建阳和益阳永新物业公司负责人、市人大代表郭志宏及其朋友齐某,总共6人。

  晚餐开销550元,由周伟军私人付款。共喝白酒1瓶、啤酒1瓶,其中郭志宏喝了约1两白酒、半瓶啤酒。

  餐后一小时左右,郭志宏突感身体不适,于当晚9时左右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晚11时许去世。公安机关接到家属报案后,已对死者进行全面尸检,目前尚未作出死亡原因结论意见。

  益阳中院称,聚餐人员中无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郭志宏目前并无案件在益阳中院、沅江法院审理或执行。

  此外,益阳中院纪检组表示还将对此事进一步深入调查,如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官方QQ

339118878

 商务合作/投诉建议

400-969-8166

15510665333

法律网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平台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
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