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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引起的后遗症可以再次要求肇事者赔偿吗

时间:2018-07-16 浏览量:18093 律师: 张伟1

经交警调解结案或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后,受害人出现后遗症的,可以就治疗后遗症引起的相关费用起诉,诉讼时效自后遗症确诊之日起或者自医院、司法鉴定机构确认后遗症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之日起计算
法律咨询问题
  1. 你需要咨询的是以下哪种情况?
  2.       你赔别人
  3. 事故发生时,你是哪一方?
  4.       非机动车一方 (包括自行车、电动车、人力车、畜力车等)
  5. 你造成了以下哪一方的损失?
  6.       行人
  7. 交通事故发生在哪一天? -> 2018-07-16
  8. 事故发生后有没有报警?
  9.       有
  10. 交警有没有出警或者立案?
  11.       有
  12. 事故责任认定有没有作出?
  13.       作出了
  14.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哪一天收到的? -> 2018-07-16
  15. 你方驾驶员在此次事故中负什么责任?
  16.       主要责任
  17. 你方对责任划分是否认可?
  18.       认可
  19.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方有哪些损失?
  20.       有人受伤
  21.       其他财物损失(货物、随身携带的物品等的损失)
  22. 伤者有没有住院治疗?
  23.       有
  24. 伤者是否已经出院?
  25.       还在住院
  26. 交警有没有调解过?
  27.       有
  28. 交警调解的结果是什么?
  29.       双方没有达成赔偿协议

法律咨询意见书
你好:

非常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以下法律意见是根据你填写的信息,并参考上千万份法院裁判文书数据,以及业内资深法官、律师、法律专业工作者的集体智慧生成。供您参考!

一、赔偿主体分析

赔偿责任比例: 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一般来说,你方承担此次事故70%的责任 ,对方承担此次事故30%的责任
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
赔偿责任分析
非机动车驾驶人(你自己) 你方驾驶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按照在此次事故中存在的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车主和驾驶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如果车主明知驾驶人不会驾驶非机动车,或驾驶人不适合驾驶非机动车,仍然没有制止,车主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二、赔偿处理步骤

(一) 协助伤者治疗,根据具体情况垫付医药费保留收据

对方正在住院治疗,对方的全部损失还无法确定,但是对方可能会要求你方先垫付医疗费用,你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垫付伤者的治疗费并尝试与对方就赔偿事项进行协商。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处理方法如下:
1.根据具体情况予以伤者关心慰问,并向医院了解伤者伤情以及医疗费用支出详情,主要是了解费用支出多少以及支出费用是否合理、是否和治疗交通事故损伤有关系。如果伤者伤重还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咨询伤者伤情可以评定的伤残等级级别,根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对方大概可以要求赔偿的数额,以便后期协商。
2.根据具体情况垫付伤者的医疗费。参考伤者的伤情、自己方的责任等具体情况对伤者的医疗费进行垫付,但是注意向医院索要相关票据。如果是直接将赔偿金交给伤者,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收据。
3.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垫付医疗费。如果出现了双方经济能力都不足以支付伤者医疗费的情况,可以协助对方申请交警部门出具医疗费垫付通知书,携带医院出具的医疗费明细账单和诊断证明等材料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医疗费垫付,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会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

(二) 尽可能协商赔偿,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积极应诉

面对对方的索赔要求应当积极与其协商,争取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协商过程中以对方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并参考双方家庭情况、此次交通事故对对方造成影响的大小等相关因素来协商赔偿数额,若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必须签订书面赔偿协议然后赔偿对方;若双方就赔偿数额或者其他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搜集你方拒赔或者少赔的相关证据准备应诉。

(三) 了解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中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对方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没有要求你方赔偿,之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你方赔偿,你方可以向法院主张超过诉讼时效,经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对方诉讼请求,你方可以不用赔偿对方损失。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起算点一般有以下几种:
1.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算。我国《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般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失可以及时确定的,诉讼时效都是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算。
2.自调解失败或协商失败之日起算。没有住院治疗或者治疗结束后、伤残鉴定以后,经交警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自调解终结书送达之日起算;交警部门没有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双方有经过协商的,自协商失败之日起算。
3.自赔偿协议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经交警部门调解或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赔偿协议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4.受害人死亡的,自死亡之日起算。
5.治疗终结之日起算。对方伤情不严重未构成伤残的,以对方出院之日起算。
6.伤残鉴定结果出具之日。对方伤情严重并构成伤残的,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之日为损失确定之日。

诉讼时效的中止以及延长一般不常见,故此不做考虑。诉讼时效中断简单来说就是由于法律明确规定情形的发生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1、对方明确要求你方赔偿。如对方打电话向你方索要赔偿。
2、你方有作出要赔偿的表示。如你方主动提出可以赔偿,但是要推迟赔偿期限。
3、对方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受害人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向法院起诉等。只要有这三种情形出现,那么诉讼时效从这种情形发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往后三年内对方均可依法起诉获得相应赔偿。
如果对方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没有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要求你方赔偿,那么你方可以拒绝赔偿,在对方向法院起诉后你方可以向法院主张超过诉讼时效,经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对方诉讼请求,你方可以不用赔偿对方损失。对于超过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没有超过财产赔偿诉讼时效的,只需赔偿对方财产损失即可。
注意事项:经交警调解结案或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后,受害人出现后遗症的,可以就治疗后遗症引起的相关费用起诉,诉讼时效自后遗症确诊之日起或者自医院、司法鉴定机构确认后遗症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之日起计算。

(四) 做好准备,积极应诉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流程详解如下: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及时查看受诉法院是否有权管辖,因为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都采用受诉法院当地标准(除受害人能举证证明自己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地的相关标准时,可以按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标准赔偿)。交通事故的事故发生地、被告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享有管辖权,如果受害人向此之外的的法院起诉并被受理,被告一方可以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向法院提交管辖异议申请书,请求法院移送管辖。
2.收到起诉状副本以后的15日内应向法院提交答辩状,说明自己认定的事实和理由,对原告要求不合理、不合法地方提出异议。此外,答辩状也可以在庭审开始时当庭提交,提交给法院一份,给每个原告一份。由于答辩意见多种多样,系统难以完全统计答辩意见形成定制版答辩状,仅提供一份范文参考。
3.一审开庭前,法院一般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一次调解,双方若能达成协议,可以要求对方撤诉,也可以要求法院出具调解书,建议积极参与调解。
4.交通事故一审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在3个月以内出判决结果,而适用普通程序的在6个月以内出判决结果。
5.具体庭审过程由审判人员主持,按审判人员提示进行即可。

交通事故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张XX(姓名),男,生于1982年4月21日,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XXXXX,身份证号XXXXX。
        被答辩人:赵XX(姓名),男,生于1980年01月01日,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XXXXX,身份证号XXXXX。
        答辩人就赵XX诉我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张XX和被答辩人赵XX对本案所涉交通事故负主次责任。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XX支队XXX大队根据现场勘查记录、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作出的XXX交肇[2015]第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了本案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确定了被答辩人赵XX应对事故负次要责任。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超速、不系安全带等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却未提及其随意变更车道,未避让直行车的事实。答辩人认为XXX交肇[2015]第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事实清楚、责任划分准确,请法庭在审理本案时予以采纳。
        二、答辩人对被答辩人所要求赔偿损失提出如下异议。
        (一)对被答辩人护理费的异议。
被答辩人住院14天后出院时医院并未给出护理建议也就是说其出院后不需要护理,因此被答辩人提出的1200元护理费没有依据。
        (二)对被答辩人误工费的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被答辩人出院时医院给出的休养期是30天,而被答辩人拖延至出院后第53天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并不属于持续误工情形而是其故意拖延误工时间。因此,被答辩人主张的误工时间为63天有误,应采纳医院建议,确认被答辩人误工天数为44天。
        (三)对被答辩人电动车损失的异议。
被答辩人未能提供专门维修机构出具的修理费证明,也没有申请评估机构对电动车损失进行评估,对于其提出赔偿其车辆损失2000元的要求并不能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而且该型号全新的电动车辆市场价值均在2000元以内,故此,认为被答辩人提出的赔偿2000元车辆维修费的要求不合理,望法庭在审理时予以确认。
        本案涉及的交通事故发生后,答辩人积极报警,协助救护伤者在伤者住院期间为其垫付医疗费用共计XXXX元,并为其雇请护工护理,积极履行了作为一个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该履行的义务。请法庭根据相关事实和、依据相关法律,作出公正判决。
        此致
北京市XXXXXX法院
                                                                                                                                            答辩人:张XX
                                                                                                                                            xxxx年xx月xx日

如何书写民事答辩状?
1.民事答辩状格式可参考以上范文,具体答辩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书写。答辩状的篇幅不必长,抓住重点即可,针对起诉状中那些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的内容进行系统辩驳,以利于法院在审理时判明原告诉讼请求是否符合事实。此外,针对起诉状中的诉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2.对于你方垫付的医疗费用以及支付的其他费用情况应作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你垫付的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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