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平台
法律援助公益平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电话
客户咨询电话
400-969-8166
时间:2018-06-09 浏览量:20035 律师: 徐会展
非常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以下法律意见是根据你填写的信息,并参考上千万份法院裁判文书数据,以及业内资深法官、律师、法律专业工作者的集体智慧生成。供您参考!
你的索赔对象 | 赔偿责任分析
|
|
---|---|---|
对方车辆的驾驶人 | 对方驾驶自己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你的损失,应该根据其在此次交通事故中的过错大小承担对你的赔偿责任 | |
所有买过或者卖过对方车辆的人 | 对方的车辆是买来的拼装车或改装车。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拼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都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因此,你可以要求所有买过或卖过这辆车的人,对你承担赔偿责任 | |
对方的保险公司 | ||
第三者商业责任险 | 交强险部分的赔偿结束以后,你剩余的损失,对方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对方投保了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在对方的责任范围内,承保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是对方驾驶人在饮酒的情况下驾驶车辆,属于第三者商业险的免赔情形,一般情况下,第三者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具体情况要看保险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 |
备注:
对方没有购买交强险,因此对方首先得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赔偿你,不足的部分,再按照事故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过错比例来分担 (对方有责时,交强险最高赔偿金额为122000.00元 【其中,死亡伤残最高赔偿金额为110000.00元、医疗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为10000.00元、财产损失最高赔偿金额为2000.00元】,对方无责时,交强险最高赔偿金额为12100.00元【其中,死亡伤残最高赔偿金额为11000.00元、医疗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为1000.00元、财产损失最高赔偿金额为100.00元】) |
1.轻微事故且责任清楚:对于没有人员伤亡,双方财产损失均在2000元以下,责任明确的事故,交警一般不会出警,而是根据双方当事电话陈述告知大概责任划分,指导双方当事人报保险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或者去保险快速理赔中心处理。常见的这类交通事故有轻度追尾,变道擦碰造成轻微车辆损失等。
发生此类交通事故,建议处理方法如下:①留下事故现场证据。一般可以通过拍照、视频录像等等手段获取。②向交强险保险公司报案。③根据交警指导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赔偿对方的损失,然后各自向自己的交强险保险公司理赔。
2.无法证明交通事故事实存在:事故发生时没有及时报警,事后请求交警处理的,交警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交警部门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交警部门管辖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这种情况下将不会出具责任认定书。遇到交警部门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不立案的情况,双方当事人应当积极收集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关的证据,比如寻找目击者,调取监控视频等,以便于在后期协商和诉讼过程中确定民事赔偿责任。
1.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2.事故责任存在争议;
3.车辆无法自行移动;
4.损坏了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
5.存在无证驾驶、无号牌等其他违法行为,以及其他应由交警处理的情形。
存在以上情形遇到交警不出警、不立案时,可保留报警电话及时处理事故现场,之后向交警行政部门或者县级交警部门反映要求立案处理。
死者当场死亡的,应向公安司法部门要求出具死亡证明书,事故双方对死者的死因存在疑问的可以在报警后3日内申请对死者尸检,由交警部门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检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0日,如有必要经上级交警部门批准可延长,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0日。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检验、鉴定结论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申请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检验中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死者家属的同意。但是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有必要解剖尸体的由交警部门决定。自责任认定书出具或者检验尸体结束后,交警部门会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死者家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下列赔偿标准计算损失:
赔偿项目 | 计算方式 | |
---|---|---|
丧葬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 六个月 家属在处理丧葬事宜期间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也可要求赔偿。 |
|
死亡赔偿金 | 死亡赔偿金=赔偿年限 × 受诉法院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赔偿年限:实际年龄≤60岁(赔20年);60岁<实际年龄<75岁(赔 20-(实际年龄-60)年);75岁≤实际年龄(赔5年) |
|
被扶养人生活费 |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年限 × 伤者每年对被扶养人支付的扶养费 被扶养人18周岁以下:赔偿年限=(18-实际年龄)年; 被扶养人18岁至60岁:赔偿年限为20年; 被扶养人60岁以上至75岁以下:赔偿年限=20-(实际年龄-60)年; 被扶养人75岁以上:赔偿年限为5年。 |
|
精神损害抚慰金 |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数额 |
主张损失所需的材料有:
1.需提供医院、抢救部门出具的相关票据证明具体费用;
2.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尸检报告、火化证明、死者户口性质证明;
3.需要提供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劳动能力证明等;
4.家属可以主张办理丧葬期间的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等,但应提供相关支出的原始票据。
你方伤者正在住院治疗,可以要求对方垫付住院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待治疗结束后,保留支付相关费用的票据,要求对方支付剩下的其他费用。
1.求助于交警部门。在对方不愿意垫付医疗费的情况下,可以求助于交警部门,让交警帮忙向对方催缴医疗费。此外,如果对方是在工作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可以直接找单位积极沟通,要求单位垫付医疗费。
2.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垫付医疗费。由交警部门出具医疗费垫付通知书,携带医院出具的医疗费明细账单和诊断证明等材料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医疗费垫付,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会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
3.可以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起诉对方,同时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由法院执行对方的财产支付你方的医疗费用。
4.伤者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伤者方先垫付医疗费进行治疗,之后通过法律途径将医疗费要回来。
1.出院时要求医院出具以下相关证明:
①伤者住院期间护理情况,出院后是否需要人护理以及护理期限等;
②出院后伤者休养期限;
③出院后的营养补充情况;
④后续治疗情况说明,比如,复查次数、复查费用或者取内固定物的相关费用等;
注意事项:如果是伤者一方支付了医疗费,出院时一定要拿到发票原件,如果拿不到医疗费发票原件,那么受害人一定要就自己所花费的医疗费金额让医院出具书面证明。
2.出院后及时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出院时向医院咨询或者出院后立即向司法鉴定机构咨询伤者伤情能否评上伤残等级,如果能评上则及时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伤者在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①住院记录、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
②X或者CT报告单和X片或者CT片;
③受害人身证,一般情况下需要伤者到鉴定机构对伤情拍照,特殊情况可以咨询鉴定机构。
注意事项:伤者出院后,伤情基本稳定即可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出院满三个月才能做伤残鉴定”以及“做完二次手术才能做伤残鉴定”的说法并不正确。
伤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下列赔偿标准计算人身损失:
赔偿项目 | 计算方式 | |
---|---|---|
医疗费 | 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医药费等 | |
交通费 | 伤者及必要陪护人员救治、转院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 | |
住宿费 | 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 × 住院天数 | |
营养费 | 营养费根据伤者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伙食标准 × 住院天数 | |
护理费 | 护理期限 × 护理人每天的收入;护理期限 × 护工劳务报酬 | |
误工费 | 伤者每月收入 ÷ 30天 × 误工时间;(能证明伤者的收入情况) 受诉地法院上一年度相同或者相近行业的年均工资 ÷ 365 × 误工时间 (不能证明伤者的收入情况) |
|
鉴定费 | 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三期鉴定、后续治疗费用鉴定、残疾辅助器具鉴定等花去的费用 | |
残疾辅助器具费 | 每副残疾辅助器具的价格 × 更换的次数 | |
精神损害抚慰金 |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双方对事故发生具有的过错,以及造成伤者精神损失的大小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 | |
残疾赔偿金 | 残疾赔偿金=赔偿年限 × 受诉法院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赔偿比例 伤残等级一至十级,赔偿系数分别是1、0.9、……0.1,有多处伤残的,赔偿系数是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伤残等级一至十级对应附加指数从0.1到0.01 赔偿年限:实际年龄≤60岁(赔20年);60岁<实际年龄<75岁(赔 20 —(实际年龄— 60)年);75岁≤实际年龄(赔5年) |
|
被扶养人生活费 |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年限 × 赔偿系数 × 伤者每年对被扶养人支付的扶养费 伤残等级一至十级,赔偿系数分别是1、0.9、……0.1,有多处伤残的,赔偿系数分别是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伤残等级一至十级对应附加指数从0.1到0.01 被扶养人18周岁以下:赔偿年限=(18 — 实际年龄)年; 被扶养人18岁至60岁:赔偿年限为20年; 被扶养人60岁以上至75岁以下:赔偿年限=20 —(实际年龄 — 60)年; 被扶养人75岁以上:赔偿年限为5年 |
你方可以将以下主体列为被告:对方车辆的驾驶员、所有买过或者卖过对方车辆的人、对方投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可能拒赔)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诉讼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起诉阶段、审理阶段以及判决执行阶段。以下对三个阶段进行详细介绍,并告知各阶段流程以及准备事项。
起诉阶段即你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立案,要求依法判决对方赔偿你方损失。立案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①依法合理地选择法院立案起诉。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可以向事故发生地、肇事者户籍地、肇事者经常居住地等地点的法院起诉,一般是向当地基层法院起诉。选择哪个地区的基层法院起诉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决定,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确定了残疾赔偿金等赔偿项目的“就高不就低”原则,原告可以选择标准较高的地区起诉。其次,各地司法实务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确定的标准不一样,以及护理费、营养费等的赔偿标准也不一样,原告需要了解相关赔偿项目的标准进行比较后起诉。最后,选择向哪个地区法院起诉,还需要考虑成本问题,比如选择外地起诉需要考虑住食宿费用、客运费用等。所以,向哪个地区法院起诉需要综合以上因素后进行选择。
②准备必需的立案材料。
立案所必需的材料是起诉状,起诉状需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即原被告双方的必要信息,比如:姓名、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址等必要信息,还需要写明原告具体的请求事项,以及原告基于什么样的事实理由可要求被告赔偿。书写起诉状过程中如果不清楚肇事者的基本信息以及肇事者投保的保险信息,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调取相关信息以便于起诉。
③遇到“裁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状法》第一百一十二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当原告方收到不予受理的民事裁定书后,可自收到之日起十日内向起诉法院的上一级法院递交上诉状请求法院受理案件。
④申请调查取证以及申请鉴定的程序。
法院立案后,如果存在原告方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必要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对于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或者车辆损失鉴定的,也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举证期限一般为当事人收到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十五日内,该期限由法院指定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经法院同意后确定。
⑤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如果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有明显的转移、变卖财产的情形或者原告担心以后的判决执行无法保障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在向法院起诉前,也可以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提出,法院在收到保全申请后的48小时内裁定是否执行保全,申请人需要提供足额担保否则法院将裁定驳回保全申请。而对于诉前保全,如果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30天内申请人没有起诉,法院将解除保全。
法院审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的时间、地点。一般情况下,该类案件会公开审理,如果案件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其他不愿公开事情时,可在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不公开审理申请书》申请该案不公开审理。法庭审理一般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①核实双方当事人,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开庭时一般由审判长核对双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②审判人员主持对事实证据的当庭调查。
法庭调查阶段全程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当庭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一般经由以下顺序:双方当事人陈述,原告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被告对原告的起诉作答辩,在此过程中原告可就起诉状中已有诉求进行变更或者增加没有的诉求;原告对自己的诉求向法庭提交证据,由被告进行质证,然后被告提交反驳原告诉求的证据,原告质证。
③原被告双方就争议点发表自己意见。
原被告双方围绕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及合议庭确认的事实和证据,提出维护自己诉讼请求和反对对方主张的辩驳意见。
④辩论结束后,审判人员组织当庭调解。
辩论结束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均愿意接受调解,审判人员将就赔偿等事项组织调解,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宣布调解无效。
⑤调解无效的,法院宣布闭庭。
调解无效的,经合议庭评议,如果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可以当庭宣判的,审判长将当庭宣判。但是一般情况都是审判长宣布闭庭,之后通知双方当事人领取判决书。
开庭前,审判人员会及时告知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庭审过程中,双方应就事实理由实事求是的发表自己意见提供相应的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送达15日后,如果双方没有上诉则该判决生效,双方应及时履行判决,如果保险公司拒不履行判决,你方可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向判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所需材料如下:
①执行申请书(一式两份);
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生效判决书(一式三份);
④判决书的生效证明(找案件判决法官开具该证明)。
申请人:张XX(姓名),男,生于1982年,汉族,身份证号XXXXX ,住北京市朝阳区XXXXX,联系方式:XXXXX。
被申请人:赵XX(姓名),男,生于1980年01月01日,汉族,身份证号XXXXX ,住北京市朝阳区XXXXX,联系方式:XXXXX。
被申请人:XX公司XX地区分公司(保险公司名称),法定代理人:李XX(分公司法定代理人姓名),分公司地址:XXXX区XX街道,联系方式:XXXXX。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张XX诉赵XX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XXXX人民法院XXXX年XX月XX日以XX字第XXXX号判决书(调解书)作出判决(调解),现判决书(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未(全部)履行判决书(调解书)中规定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你院申请予以执行。
申请执行事项:请求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共计12345元;
事实和理由:主要描述事故发生经过,对方赔偿你方损失的情况以及法院判决结果。
此致
XXXX法院
申请人:张XX
xxxx年xx月xx日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处理步骤及注意事项
官方QQ
339118878
商务合作/投诉建议
400-969-8166
15510665333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
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