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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注册资本“五年内缴足” 以前未实缴的公司怎么办?

2024-01-11

  新《公司法》中规定:“本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   那么对于公司来说,有以下三种调整方式

  新《公司法》中规定:“本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

  那么对于公司来说,有以下三种调整方式:

  一、减资或撤资

  如果以前的公司有实际业务经营,但之前设立时认缴的注册资本金太高,到期不能缴纳注册资本金的,可以选择选择减资方案。

  附:关于减资、撤资的财税处理

  (一)个人股东减资撤资

  1、撤资收回金额>投资成本

  需要交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注意:

  (1)股权收入是全口径收入,既包括股权转让价款,也包括赔偿金、违约金等价外收入。

  (2)对非法人企业投资份额转让,比照股权转让进行个人所得税处理。

  2、撤资收回金额偏低却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局有权核定股权转让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撤资收回金额<投资成本,但有正当理由

  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法人股东撤资减资

  1、免税情形

  (1)相当于初始出资部分,企业所得税确认为投资收回。

  (2)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确认为股息所得。

  2、需要交税情形

  (1)其余部分,企业所得税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注意:企业减资一般要公示45天,而新公司法在2024年7月1日实施,所以想要减资的公司要注意期限限制。

  二、股权变更转让

  如果已经确认到期不能缴纳注册资本金的话,如果有其他公司收购的话可以考虑转让,做股权变更转让。

  (一)转让股权的0元或者低价转让

  根据税务局的答复可以分为两种情形:

  1、股权转让可以0元转让,但必须有正当理由。

  2、如果无正当理由,即使0元转让,税务局也会进行核定。

  0元或者低价转让股权的正当理由如下:

  1、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2、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

  3、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

  4、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二)税务局核定股权转让价格举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十四条的规定:

  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净资产核定法

  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举个例子:

  王总有个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注册资金1000万元,全部属于认缴,也就是实收资本0元。经过2年经营,截止目前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也就是净资产1000万元。现在要股权转让给刘总,股东决议中标明的转让价格0元。

  请问:该股权转让价格0元是否合法?

  答:0元价格不合法,需要核定股权转让收入。计算方法如下:

  (1)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000万元*100%=1000万元

  (2)因此核定股权转让收入=1000万元

  三、注销公司

  如果公司没有实际业务经营,可以做公司注销。

  (一)公司注销时,认缴的出资额需要补齐吗?

  要分两种情况来看:

  1、没有债务

  债权债务清理完毕没有未获得清偿的债务,不差钱,那可以直接申请注销,不需要补齐。

  2、有债务未清偿

  办理注销时差欠到期债务不能清偿,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按企业破产法规定,该出资额要加速到期,也就是必须补齐。

  另外,按照最高法院公司法司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总结:公司注销时要不要补齐出资,主要是考虑公司对外负债清偿情况。也就是到期要补齐,没到期如果有债务未能清偿也要加速到期,如果没有债务也没有到期就不用补齐了。

  (二)公司要注销,账上的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要交税吗?

  1、实收资本要交税吗?

  举个例子:

  某公司是一家自然人持股的公司,准备注销时账面还有500万元的实收资本。问:自然人股东在分回500万元实收资本时,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答:

  (1)若自然人股东仅收到500万元的分回款,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退还的款项若是超过500万元,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未分配利润”要交税吗?

  情况一:

  A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近期准备注销清算,但账面上存在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请问注销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

  需要缴纳。并且公司在注销清算时,账面上若是有盈余公积等,也要按照自然人股东的股份份额来计算分红的个税,A公司的股东要按照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税200万元。

  情况二:

  B企业属于合伙企业(或者个人独资企业),近期准备注销清算,账面上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请问注销时合伙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

  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是税后经营所得,在进行股利分配或者公司注销时都无需再交纳税款了。

  也就是说,在注销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未分配利润不需要缴纳个税,而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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