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与您并肩同行 携手普法之旅

北京

切换城市

发布任务

 当前位置:法旅网 > 法律资讯

网络餐饮拟规定:网络订餐商户无实体店最低罚5万

2017-02-14

国家食药总局近日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络订餐商户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否则将面临最低5万元的罚款。送餐人员也纳入了监管范围,送餐人员未履行相应义务的,其所在单位将面临5

  国家食药总局近日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络订餐商户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否则将面临最低5万元的罚款。送餐人员也纳入了监管范围,送餐人员未履行相应义务的,其所在单位将面临5000元—1万元罚款。

  这是国家食药总局首次针对网络餐饮服务制定相关法规。按照征求意见稿,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实地进行审查,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实名登记,审查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及联系方式,并与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网上公示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店名和地址应当与实际店名和地址一致,公示的门面、大堂、厨房等图片应当与实体店一致;公示的菜品信息、主辅料等应当与实际菜品和所用主辅料一致;公示的图片应当与实际菜品基本一致,否则将面临5000元—3万元的罚款。

  对于网络订餐商户,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如果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具备实体店铺,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未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将面临最低5万元罚款。

  送餐人员的行为也将纳入监管范围。送餐人员应当避免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食品不受污染,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同时,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并保持容器清洁。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应当使用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送餐员未履行相应义务的,食药部门将对送餐员所在单位进行5000元—1万元罚款。

 官方QQ

339118878

 商务合作/投诉建议

400-985-9866

15510665333

法律网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平台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
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众号
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平台

法律援助公益平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电话

400-985-9866

APP下载 返回顶部

免费发布律所转让信息

律师事务所转让收购服务信息,我们将为您提供信息和保障

发布成功后请等待平台审核后展示

免费发布任务

快速发布案件协作、异地查档、案件代理信息,找人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儿

交易流程

服务细则 >
客户发单/付款 more
客户发单后如何收到律师应征的提示?
律师接单服务 more
应征后,发单者将您沟通,您只需耐心等待即可
客户确认服务
您与发单者协商一致后,输入最终价格并支付
案件协作

法律网咨询电话:400-985-9866

验证码 换一张
获取验证码
  • 今日提交咨询

    2635

  • 今日律师解答

    462

  • 入驻用户

    6,0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