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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见义勇为被拘?检方:行为属正当防卫 不起诉

2019-02-21

近日,男子赵某因阻止施暴者被警方拘留一事引发关注。今日凌晨,福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作出最新通报:检方认为赵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为鼓励见义勇为,作出不起诉决定。警方通报,李某(男,50岁,四川人,包工头)和邹某滤(女,27岁,湖南人,娱乐场所

  近日,男子赵某因阻止施暴者被警方拘留一事引发关注。今日凌晨,福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作出最新通报:检方认为赵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为鼓励见义勇为,作出不起诉决定。

  警方通报,李某(男,50岁,四川人,包工头)和邹某滤(女,27岁,湖南人,娱乐场所服务员)于2018年10月相识,有多次往来。12月26日晚,两人酒后一同乘车到达邹某滤暂住处,在邹某滤暂住处发生争吵,李某被邹某滤关在门外,李某踹门而入并和邹某滤发生肢体冲突,引来邻居围观。

  赵某(男,22岁,黑龙江人,房地产公司保安)下楼见李某正在殴打邹某滤时,便上前制止拉拽李某,赵某和李某一同倒地。两人起身后,李某打了赵某两拳,赵某随即将李某推倒在地,接着上前打了李某两拳,并朝倒地的李某腹部踹了一脚,后赵某拿起房间内的凳子欲砸向李某,被邹某滤拦下,随后赵某被自己的女友劝离现场。

  李某被踢中腹部后横结肠破裂,于12月27日住院手术,2019年1月12日出院,据医嘱李某于2月11日到医院拔出造瘘管。经法医鉴定李某为重伤二级。

  经晋安公安分局侦查,赵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后转取保候审,经过进一步侦查,晋安公安分局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移送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被害人李某重伤的后果。鉴于赵某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李某因涉嫌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已于2月19日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将视其病况采取相应法律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杨姣姣

来源:中国新闻网、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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