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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能否超过12年?

2023-10-07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另外,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明确了赔偿金从入职之日起算。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只有工资超过社平工资三倍时,才可能涉及12年封顶的可能性(司法实践中,即便是超过三倍的情况下,赔偿金是否12个月封顶,也有很多的争议)。在社平工资没有超过三倍的情况下,竟然有法院判决赔偿金三倍封顶,显然不合理。

  在(2022)鲁14民再22号案中,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二、计算经济赔偿金的时间应当如何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案中,张某某主张的经济赔偿金应当以2637元为基数计算,该数额并不超过德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故原审认定支付赔偿金的年限为12年与以上法律规定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施行)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自1998年至2020年,张某某在金某公司工作时间共计22年,根据以上规定,赔偿金的支付年限应当连续计算,具体计算方式为:2637元×22×2=116,0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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