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与您并肩同行 携手普法之旅

北京

切换城市

发布任务

同一集团公司内全资子公司已注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使用事宜的公告

2019-02-26 983

分享到:

颁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文号:2017年第154号

颁布日期:2017-12-08

执行日期:2017-1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总局关于规范同一集团公司内全资子公司已注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使用事宜的公告

  总局关于规范同一集团公司内全资子公司已注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使用事宜的公告(2017年第154号)

  根据《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现进一步明确同一集团内全资子公司已注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以下简称配方)使用要求:

  一、使用条件

  (一)配方的提供公司与使用公司必须为同一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

  (二)配方使用公司应已有配方获准注册且获得生产许可;

  (三)配方使用公司应具备生产该配方所需的工艺、主要设备设施等条件;

  (四)申请集团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生产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产品标签应如实标注实际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二、使用报告程序

  (一)集团公司应在组织生产前,将配方使用情况填写《同一集团公司内全资子公司已注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使用报告表》(见附件),报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司;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接到报告后,将配方使用情况在总局网站注册证书备注栏及标签样稿公示页面予以注明,同时将集团提交的报告表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同一集团公司内全资子公司已注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使用报告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年12月8日

 官方QQ

339118878

 商务合作/投诉建议

400-985-9866

15510665333

法律网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平台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
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众号
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平台

法律援助公益平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电话

400-985-9866

APP下载 返回顶部

免费发布律所转让信息

律师事务所转让收购服务信息,我们将为您提供信息和保障

发布成功后请等待平台审核后展示

免费发布任务

快速发布案件协作、异地查档、案件代理信息,找人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儿

交易流程

服务细则 >
客户发单/付款 more
客户发单后如何收到律师应征的提示?
律师接单服务 more
应征后,发单者将您沟通,您只需耐心等待即可
客户确认服务
您与发单者协商一致后,输入最终价格并支付
案件协作

法律网咨询电话:400-985-9866

验证码 换一张
获取验证码
  • 今日提交咨询

    2427

  • 今日律师解答

    807

  • 入驻用户

    6,0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