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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30 浏览量:18369 律师: 刘正锋
非常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以下法律意见是根据你填写的信息,并参考上千万份法院裁判文书数据,以及业内资深法官、律师、法律专业工作者的集体智慧生成。供您参考!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如果债权人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支持他(她)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共35,120.50 元的几率较大。
(一)现有证据比较充分,能够证明你们之间的借贷事实。
借贷事实充分需达到两项标准,第一,要证明双方达成借款的一致意见;第二,证明款项已经实际交付。
关于第一项标准:你和债权人之间有借条、借款合同的原件,原件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在发生纠纷时该原件可以证明你们之间达成了借贷的一致意见。
关于第二项标准:你和债权人之间借款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付的,且转账时付款账户和收款账户都是你们自有的账户;因此,款项已经实际交付。
(二)债权人的债权在法律保护期限内。
第一,《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你们借款合同(包括借据、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为 2018年02月13日,可知诉讼时效(法律保护期限)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即2018年02月13日开始计算。(备注:《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第二,《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由于截止目前没有超过3年,故债权人的债权依然受法律保护。
(三)法院会支持债权人借款本金、利息共35,120.50 元 ,具体明细如下图:
日期 | 项目 | 本金 | 起止时间 | 日利率 | 计息天数 | 尚欠利息 | 尚欠本息 | |
2018-02-13 | 借款43000元 | 43000元 | 2018-02-13 | 2018-02-13 | 0.00000 | 0天 | 0.00元 | 43,000.00元 |
2018-02-13 | 还款2785元 | 40,215.00元 | 2018-02-14 | 2018-03-13 | 0.00073 | 27天 | 796.26元 | 43,796.26元 |
2018-03-14 | 还款2,780.00元 | 38,231.26元 | 2018-03-14 | 2018-04-12 | 0.00073 | 29天 | 813.05元 | 39,044.31元 |
2018-04-13 | 还款2,780.00元 | 36,264.31元 | 2018-04-13 | 2018-05-19 | 0.00067 | 36天 | 813.05元 | 37,077.36元 |
2018-05-20 | 还款2,780.00元 | 34,297.36元 | 2018-05-20 | 2018-06-30 | 0.00073 | 41天 | 823.14元 | 35,120.50元 |
利率 | 法院如何认定 | 法院如何处理 |
0-24% | 正常贷款利息有效 | 法院对该部分利息予以支持 |
24%-36% | 自然债务区 | 法院不保护,已付的利息付了就付了, 未付的利息法院也不会判支持 |
36%以上 | 高利贷无效 | 法院不保护并且强制出借人返还对方 |
温馨提示:
你们之间既约定了逾期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即使债权人主张了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总金额也是不能超过年利率24%的。
建议你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时偿还债务。如果你不愿意偿还债务,债权人对你提起诉讼的话,这将会给你的信用带来污点。你在相关机构办理手续时将会受限,比如在你申请银行贷款时,银行将不会放贷。
由于你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债权人可以将自有资金出借给你,并获取合法利息。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温馨提示:非金融企业以民间借贷名义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并以营利为目的收取高额利息的,会违反《商业银行法》关于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属于金融业务范围的法律规定,属于非法经营行为,不仅借款合同无效,而且容易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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