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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12 浏览量:17210 律师: 刘正锋
非常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以下法律意见是根据你填写的信息,并参考上千万份法院裁判文书数据,以及业内资深法官、律师、法律专业工作者的集体智慧生成。供你参考!
开发商没有构成逾期办证,无需向你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根据你所填信息,你购买的商品房是现房,开发商已于2018年08月24日向房产登记部门提交了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的材料,所以这一天将被认定为开发商实际办证的日期(详见下方“实际办证时间的认定”部分)。你和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办证期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08月24日。由此可见,实际办证时间未超过约定的办证期限。因此,开发商没有逾期,你不能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赔偿责任。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向房产登记部门提交办证所需要材料的时间将被认定为开发商实际办证的日期。但若因开发商的疏忽大意或其他过错导致其提交的材料被房产登记部门退回,则实际办证的时间可以顺延至开发商提供合格的办证材料之日;否则,还是以第一次提交材料的时间为实际办证日期。
你在向开发商提交办证所需的全部材料时,应当要求开发商出具收到材料的相关收据,以免日后你以延期办证为由向法院起诉开发商时缺乏相应的证据证明你向开发商提交过哪些材料以及提交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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