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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10 浏览量:15888 律师: 刘正锋
非常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以下法律意见是根据你填写的信息,并参考上千万份法院裁判文书数据,以及业内资深法官、律师、法律专业工作者的集体智慧生成。供您参考!
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债务或者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条件已成就,债权人有权对抵押物行使抵押权,申请法院对抵押物进行评估、拍卖并用所得价款来优先偿还他(她)的债权。
你们之间抵押物属于不动产且办理了抵押登记,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及《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的规定,可知你和债权人之间的抵押权已经成立。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债务或者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条件已成就,债权人有权对抵押物行使抵押权,申请法院对抵押物进行评估、拍卖,用所得的价款进行优先偿还债权人的债权。
温馨提示:你用于抵押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你的配偶在担保合同上签过字,故你的配偶与债权人之间也存在担保的一致意见。另外,抵押物也办理了抵押登记,故你的配偶需要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七条:“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规定,可知你实际上是在替债务人还债。由于这笔借款本身就应该由债务人偿还,所以你在替他还债之后可以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要求债务人还钱。如果债务人不愿意还钱,建议你保留相关的还款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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