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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24 浏览量:17318 律师: 康智刚
非常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以下法律意见是根据你填写的信息,并参考上千万份法院裁判文书数据,以及业内资深法官、律师、法律专业工作者的集体智慧生成。供你参考!
业主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 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三) 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 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 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 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
(七) 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 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九) 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增补或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共同决定,一般是通过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或授权业主代表大会(业主人数较多时)进行表决。而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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