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与您并肩同行 携手普法之旅

北京

切换城市

法律网 >  继承纠纷 >  继承问题

父母去世兄弟几个如何继承遗产

时间:2018-06-09 浏览量:20076 律师: 张随喜

法律咨询问题
  1. 你是被继承人的什么人? (被继承人是指死亡后留下财产的人)
  2.       兄弟姐妹(包括被继承人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 除了你,被继承人还有哪些法定继承人存在?
  4.       子女 (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5. 被继承人还有下列哪些子女健在?
  6.       老大
  7.       老二
  8.       老三
  9.       老四
  10. 你是否放弃继承权? (放弃的时间: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 ; 放弃的方式:口头或书面,口头需要本人承认或有证据证明)
  11.       没放弃
  12. 其他继承人有没有放弃继承权的?
  13.       没有
  14. 被继承人去世时是否有结婚证?
  15.       有 (包括丧偶)
  16. 被继承人留有哪些合法财产? (由于考虑到遗嘱处分的情形,目前此处的财产只能选择一个,多个财产的在持续优化中)
  17.       储蓄、收入 (如存款、工资、奖金、现金、房屋变价款、利息等)
  18. 被继承人的储蓄、收入是什么时候获得的?
  19.       婚后获得 (婚后指领结婚证后) -> 1000000.0
  20. 被继承人生前有没有欠下债务?
  21.       没有
  22. 被继承人生前在以下什么材料中处分了以上财产? (需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23.       遗赠 ((口头遗赠无效) 遗赠: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4. 在有几份遗赠中处分过?
  25.       两份
  26. (第一份)遗赠协议是什么时候签的? -> 2014-07-08
  27. (第一份)被继承人在遗赠中处分了多少钱? (不清楚的请填写大概数值) -> 200000.0
  28. (第二份)遗赠协议是什么时候签的? -> 2015-10-08
  29. (第二份)被继承人在遗赠中处分了多少钱? (不清楚的请填写大概数值) -> 200000.0
  30. 你是否有以下情形?
  31.       没有以上情形
  32. 其他的继承人是否有以下情形?
  33.       没有以上情形

法律咨询意见书

你好:

非常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以下法律意见是根据你填写的信息,并参考上千万份法院裁判文书数据,以及业内资深法官、律师、法律专业工作者的集体智慧生成。供您参考!

一、遗产份额【法定继承】

继承人
有无继承权
能继承到的遗产比例份额
无继承权 0%
被继承人的子女 老大 有继承权 25.00%
老二 有继承权 25.00%
老三 有继承权 25.00%
老四 有继承权 25.00%
备注:
(一)表格中的继承比例份额是以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部分为准计算的,不包括夫妻共同财产;
(二)表格中的分配比例是按照法定继承的形式给出的。

二、继承权分析部分【法定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因为你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所以你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除了你,还有以下继承人存在:被继承人的子女中的老大、老二、老三、老四
其他继承人都没有放弃继承权,也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都有继承权。

根据在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原则,因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所以你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因此,被继承人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子女中的老大、老二、老三、老四继承。

特别提醒:
1.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亦属“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的继兄弟姐妹(只有彼此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才能互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三、遗产以及最终继承部分

(一) 储蓄、收入
婚后取得(1,000,000.00元):这部分是被继承人和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被继承人占有一半的份额(500,000.00元),这一部分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二) 最终继承份额
因为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债务,所以被继承人留下的(500,000.00元)的遗产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四、遗嘱部分

遗嘱为死因行为,在满足形式条件时成立,于遗嘱人(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

(一) 遗嘱结论

被继承人于2014年07月08日与受遗赠人签订了遗赠协议,将储蓄、收入中的(200,000.00元)给了XX2;

被继承人于2015年10月08日与受遗赠人签订了遗赠协议,将储蓄、收入中的(200,000.00元)给了XX2;

被继承人订立了两份遗赠,根据遗嘱冲突的处理规则,被继承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被继承人对储蓄、收入占有的份额按最后所立的遗赠处理。

因为被继承人在遗赠中处分的金额(200,000.00元)小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总额(500,000.00元),所以被继承人在遗赠中处分的部分按遗赠处理,剩余的部分(300,000.00元)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二) 由于遗嘱中的主观性因素较多,我们现在只能通过提取一些客观的信息来给出结论,且给出结论的前提是遗嘱有效,对于遗嘱效力的认定在实践中也存在着较多的争议,遗嘱最终的效力认定还是以法院的判决为主,如果遗嘱最终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则不适用以上部分的结论,关于遗嘱的效力请参照以下的遗嘱有效提示部分。

(三) 遗嘱有效的提示
---------------------遗赠---------------------
遗赠是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注意事项
(1)受赠人需要在知道受赠后2个月内表示接受赠与
        受赠人在知道被继承人将财产赠予他(她)的两个月内没有表示接受赠与的,就视为受赠人放弃遗赠,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就不能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受赠人放弃遗赠的,不可以翻悔。
(2)如果被继承人在赠予时要求受赠人履行义务的,受赠人需要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就不能取得被继承人遗赠给他(她)的财产。
(3)遗赠的对象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受赠人为自然人的,不能是对被继承人有法定扶养、赡养义务的自然人,即不能是继承人。
(4)接受遗赠:要用明示的方式,即明确说明接受或者不接受;到期没有明确表示的,就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5)履行义务:
        不是所有的遗赠都要求受赠人履行义务,被继承人在赠与的时候要求受赠人履行义务的,受赠人需要按照被继承人的要求履行完义务才能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被继承人在赠与的时候没有要求受赠人履行义务的,受赠人接受赠与、被继承人去世后就可以取得被继承人赠与给他(她)的财产。
        受赠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她)接受遗产的权利。
(6)模板:在友情链接部分,可自行下载。

---------------------特别提醒---------------------
(1) 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有效的条件:
        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遗赠)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效,继承人才能取得被继承人在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遗赠)中给他(她)的财产,如果没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被继承人在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遗赠)中处分的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由处理(由继承人平均分割)。

①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时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所订立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精神病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的,不影响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的效力。
②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时意思表示真实,没有受到欺诈、胁迫
        受到欺诈、胁迫订立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无效。
③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的内容合法,没有违反法律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a、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遗赠)中应该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如果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遗赠)在生效时,没有为该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那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的该部分内容无效。在处理遗产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以参照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b、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c、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达到退休年龄的人(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且没有退休金保障、伤残人士(四级以上或者五至十级没有工作)、精神病患者。
        d、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遗赠)中处分了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的该部分内容无效。
④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遗赠)不是伪造的或者没有被篡改过
        伪造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无效;篡改过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篡改过的部分无效。

(2) 遗嘱继承人有下列情形,被继承人又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该遗嘱无效:
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②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五、遗产分割部分

(一) 遗产分割的原则
1、遗产分割自由。继承人可以自由的协商遗产分割的时间,任何继承人都可以随时行使遗产分割请求权,要求分割遗产。
2、遗产分割要有利于生产和生活。
3、为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份额。遗产分割时应当为胎儿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这部分份额由胎儿的母亲代为保管。
4、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可分割或者不易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作价补偿、共有或分割价款的方式处理。

(二) 遗产分割的方式
1、实物分割。如果遗产可以分割,那么就按照各个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对遗产进行分割。
2、折价分割,适当补偿。如果遗产不可以分割或者不容易分割,可以由继承人中最需要的人取得,然后再由取得该遗产的人对其他继承人进行补偿。
3、共有。如果遗产不可以分割或者不容易分割,也难以补偿时,由所有继承人共同拥有遗产的所有权。
4、变价分割。继承人可以把被继承人的遗产变卖处理,然后再由继承人按照各自应得的份额分割变卖所得的价款。

六、遗产计算部分

(一) 特别提醒
由于考虑到有些财产可能难以估价,我们收集到的数据有限,所以我们在报告里仅给出遗产的计算方式,你可以作为参考。当然,遗产继承份额的多少都是可以由继承人之间自行协商决定的。

(二) 计算方式
1、被继承人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2、被继承人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与配偶共有的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财产一半属于被继承人,一半属于被继承人的配偶。也就是说被继承人婚后取得的财产除以2之后,才是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继承人只能继承属于被继承人的这部分财产。

七、友情链接

以下为你提供了供参考的文件模板,你可以根据需要自行下载使用:

(一)自书遗嘱模板 【点击下载】

(二)代书遗嘱模板 【点击下载】

 推荐律师

 官方QQ

339118878

 商务合作/投诉建议

400-969-8166

15510665333

法律网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平台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
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