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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念费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吗

时间:2018-07-20 浏览量:18159 律师: 张伟1

悼念费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取得的,原则上不属于遗产。
法律咨询问题
  1. 你是被继承人的什么人? (被继承人是指死亡后留下财产的人)
  2.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指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
  3. 除了你,被继承人还有哪些法定继承人存在?
  4.       以上继承人都不存在了
  5. 你是否放弃继承权? (放弃的时间: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 ; 放弃的方式:口头或书面,口头需要本人承认或有证据证明)
  6.       没放弃
  7. 被继承人去世时是否有结婚证?
  8.       有 (包括丧偶)
  9. 被继承人留有哪些合法财产? (由于考虑到遗嘱处分的情形,目前此处的财产只能选择一个,多个财产的在持续优化中)
  10.       悼念费
  11. 悼念费领取的金额是多少(单位:元)? (不清楚的填写大概数值) -> 233333.0
  12. 被继承人生前有没有欠下债务?
  13.       没有
  14. 被继承人生前在以下什么材料中处分了以上财产? (需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15.       没有在以上材料中处分过 (包括只有复印件的)
  16. 你是否有以下情形?
  17.       没有以上情形

法律咨询意见书

你好:

非常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以下法律意见是根据你填写的信息,并参考上千万份法院裁判文书数据,以及业内资深法官、律师、法律专业工作者的集体智慧生成。供您参考!

一、继承权分析部分【法定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为你是被继承人的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所以你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因为你没有放弃继承权,也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详见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所以你有继承权。

除了你,没有其他的继承人存在了。

因此,被继承人的遗产由继承。

特别提醒:
1.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遗产部分

(一) 悼念费
悼念费指死者去世后给予亲属的费用。悼念费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取得的,原则上不属于遗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参照遗产予以分配。所以(233,333.00元)的悼念费可以由继承人分配。

(二) 最终继承份额

三、遗产分割部分

(一) 继承份额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原则上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多分的情形:
(1)生活有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3)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3、应当不分或少分的情形: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
4、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愿意尽扶养义务,但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因此而影响其继承份额。

(二) 遗产分割的原则
1、遗产分割自由。继承人可以自由的协商遗产分割的时间,任何继承人都可以随时行使遗产分割请求权,要求分割遗产。
2、遗产分割要有利于生产和生活。
3、为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份额。遗产分割时应当为胎儿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这部分份额由胎儿的母亲代为保管。
4、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可分割或者不易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作价补偿、共有或分割价款的方式处理。

(三) 遗产分割的方式
1、实物分割。如果遗产可以分割,那么就按照各个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对遗产进行分割。
2、折价分割,适当补偿。如果遗产不可以分割或者不容易分割,可以由继承人中最需要的人取得,然后再由取得该遗产的人对其他继承人进行补偿。
3、共有。如果遗产不可以分割或者不容易分割,也难以补偿时,由所有继承人共同拥有遗产的所有权。
4、变价分割。继承人可以把被继承人的遗产变卖处理,然后再由继承人按照各自应得的份额分割变卖所得的价款。

四、遗产计算部分

(一) 特别提醒
由于考虑到有些财产可能难以估价,我们收集到的数据有限,所以我们在报告里仅给出遗产的计算方式,你可以作为参考。当然,遗产继承份额的多少都是可以由继承人之间自行协商决定的。

(二) 计算方式
1、被继承人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2、被继承人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与配偶共有的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财产一半属于被继承人,一半属于被继承人的配偶。也就是说被继承人婚后取得的财产除以2之后,才是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继承人只能继承属于被继承人的这部分财产。

五、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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