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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05 浏览量:15557 律师: 李静
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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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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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继承到的遗产比例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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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 | 有继承权 | 33.33% | |
被继承人的配偶 | 有继承权 | 33.33% | |
被继承人的其他子女 | 老大 | 有继承权 | 33.33% |
备注: (一)表格中的继承比例份额是以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部分为准计算的,不包括夫妻共同财产; (二)表格中的分配比例是按照法定继承的形式给出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为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所以你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因为你没有放弃继承权,也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详见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所以你有继承权。
除了你,还有以下继承人存在:被继承人的配偶;被继承人的子女中的老大;
其他继承人都没有放弃继承权,也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都有继承权。
因此,被继承人的遗产由你、被继承人的配偶、被继承人的子女中的老大继承。
特别提醒:
1. 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一) 储蓄、收入
婚后取得(200,000.00元):这部分是被继承人和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被继承人占有一半的份额(100,000.00元),这一部分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二) 最终继承份额
因为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债务,所以被继承人留下的(100,000.00元)的遗产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一) 继承份额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原则上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多分的情形:
(1)生活有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3)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3、应当不分或少分的情形: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
4、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愿意尽扶养义务,但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因此而影响其继承份额。
(二) 遗产分割的原则
1、遗产分割自由。继承人可以自由的协商遗产分割的时间,任何继承人都可以随时行使遗产分割请求权,要求分割遗产。
2、遗产分割要有利于生产和生活。
3、为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份额。遗产分割时应当为胎儿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这部分份额由胎儿的母亲代为保管。
4、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可分割或者不易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作价补偿、共有或分割价款的方式处理。
(三) 遗产分割的方式
1、实物分割。如果遗产可以分割,那么就按照各个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对遗产进行分割。
2、折价分割,适当补偿。如果遗产不可以分割或者不容易分割,可以由继承人中最需要的人取得,然后再由取得该遗产的人对其他继承人进行补偿。
3、共有。如果遗产不可以分割或者不容易分割,也难以补偿时,由所有继承人共同拥有遗产的所有权。
4、变价分割。继承人可以把被继承人的遗产变卖处理,然后再由继承人按照各自应得的份额分割变卖所得的价款。
(一) 特别提醒
由于考虑到有些财产可能难以估价,我们收集到的数据有限,所以我们在报告里仅给出遗产的计算方式,你可以作为参考。当然,遗产继承份额的多少都是可以由继承人之间自行协商决定的。
(二) 计算方式
1、被继承人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2、被继承人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与配偶共有的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财产一半属于被继承人,一半属于被继承人的配偶。也就是说被继承人婚后取得的财产除以2之后,才是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继承人只能继承属于被继承人的这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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