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与您并肩同行 携手普法之旅

北京

切换城市

法律网 >  物业纠纷 >  公共区域纠纷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将公用绿地改建为停车位

时间:2018-08-24 浏览量:17225 律师: 康智刚

法律咨询问题
  1. 你要咨询的具体问题是什么?
  2.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将公用绿地改建为停车位

法律咨询意见书
你好:

非常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以下法律意见是根据你填写的信息,并参考上千万份法院裁判文书数据,以及业内资深法官、律师、法律专业工作者的集体智慧生成。供你参考!

一、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将公用绿地改建为停车位

(一) 结论

由于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没有权利私自决定将公用绿地改建为停车位。如果确实需要将公用绿地改建为停车位的,那必须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倘若物业公司没有征得业主同意,就私自将其改为停车位,是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而且国家对小区绿化面积也有相关规定,所以物业公司还要取得发改或规划部门的批准才能将公共绿地改建成停车场。

(二) 特别提示

  1. 如果物业公司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公共绿地改建为停车位了,业主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权:
    (1) 可以找业主委员会,让业主委员会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物业公司停止改建行为,并且将绿地恢复原状;
    (2) 也可以向相关的园林管理部门举报,要求园林管理部门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并要求其将公共绿地恢复原状;
    (3) 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权,将公共绿地恢复原状。
  2. 将公共绿地改建成停车位要遵循以下流程:
    (1) 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投票作出决定,只有占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了,才能做出将公共绿地改建为停车位的决定;
    (2) 通过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
    (3) 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公司代为改建停车位,如果需要收取车位使用费和车位管理费,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物业公司代为收取。
  3. 由于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所以改建的停车位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那么公共绿地改建成停车位之后究竟要不要收费可以由全体业主决定,决定收费后业主委员会可以选择委托物业公司代为收取一定的费用,收取的停车费可以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达成的协议进行分配。通常情况下,停车费一部分作为物业管理成本和交纳税金,另一部分作为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主要用于小区的公共区域建设,同时应定期公开费用开支并接受监督。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推荐律师

 官方QQ

339118878

 商务合作/投诉建议

400-969-8166

15510665333

法律网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平台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
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