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与您并肩同行 携手普法之旅

北京

切换城市

法律网 >  物业纠纷 >  物业费纠纷

承租人不交纳物业费,业主是否有责任

时间:2018-08-24 浏览量:17206 律师: 康智刚

法律咨询问题
  1. 你要咨询的具体问题是什么?
  2.       承租人不交纳物业费,业主是否有责任
  3. 出租房屋时《房屋租赁合同》中是否约定了租赁期间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
  4.       有约定

法律咨询意见书
你好:

非常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以下法律意见是根据你填写的信息,并参考上千万份法院裁判文书数据,以及业内资深法官、律师、法律专业工作者的集体智慧生成。供你参考!

一、承租人不交纳物业费,业主是否有责任

(一) 法律分析

业主和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负责交纳物业费,那么双方就应遵照合同约定履行。
虽然承租人是实际获得物业服务的人,但是承租人并不是《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所以业主仍然是交纳物业费的第一责任人,如果承租人出现了拖欠物业费的情况,业主就要承担支付物业费的连带责任,业主支付物业费之后也可以以承租人违约为由将其起诉至法院,向承租人追偿物业费,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 特别提示

  1. 承租人与业主之间的约定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如果该约定因为违法或者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则承租人支付物业费的依据就不存在了,那么此时物业公司就不能向承租人收取物业费,而是应该依照《物业服务合同》向业主收取物业费。
  2. 由于业主与承租人之间物业费的支付属于法定的连带之债,就算业主和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业主对于物业费的支付不承担责任或不承担连带责任,那也会因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3. 如果业主和承租人约定交纳的物业费不能足额交纳《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物业费,那么对于不足的部分,承租人是没有交纳义务的,物业公司不能要求承租人支付,只能要求业主支付,并且承租人不承担连带责任,就是说业主支付了这部分物业费之后并不能向承租人追偿。
  4. 如果承租人没有交纳物业费,那么业主可以选择中止《房屋租赁合同》并通知对方,以承租人的预付租金和保证金支付欠交的物业费。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推荐律师

 官方QQ

339118878

 商务合作/投诉建议

400-969-8166

15510665333

法律网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平台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
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