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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开民初字第242号原告钟雪姣。委托代理人吕志军,河南明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陈鹏飞,男,1986年1月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长葛市,公民身份号码:411××1X。原告钟雪姣与被告陈鹏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12月26日受理后,由代理审判员申晓娟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钟雪姣委托代理人吕志军到庭参加诉讼。被告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二初字第1822号原告王敏。委托代理人程建成。被告杜慧荣。被告逯励鸣。原告王敏诉被告杜慧荣、逯励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2年11月6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郭洪涛适用简易程序于2013年1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敏的委托代理人程建成、被告杜慧荣、逯励鸣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11年6月2日,被告杜慧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二初字第1755号原告付景连。委托代理人杜继清,河南英协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辛超举,河南英协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律师。被告陈志新。原告付景连诉被告陈志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付景连的委托代理人杜继清、辛超举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陈志新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二初字第1407号原告陈汉平。委托代理人张爱华,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XX。原告陈汉平诉被告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汉平的委托代理人王爱华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XX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陈汉平诉称:被告于2011年1月1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开民初字第2990号原告河南博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XX姣,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冯涛,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秦明。委托代理人王登鑫。被告黄小燕。被告黄婉琪。被告三门峡中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三门峡市。法定代表人黄婉琪。原告河南博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诚公司)与被告王秦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二初字第1517号原告周利。被告赵建丽。原告周利诉被告赵建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周利、被告赵建丽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周利诉称,被告赵建丽于2011年11月10日向原告周利借款110000元,并出具了借据一张,双方约定2011年12月10日还清。约定的还款日2011年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开民初字第3722号原告赵巧莲。委托代理人高锦。被告邢全喜。委托代理人孙军文,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赵巧莲与被告邢全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移送本院审理,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巧莲及其委托代理人高锦、被告委托代理人孙军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被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开民初字第2400号原告牛俊涛。原告牛晓冲。原告牛晓猛。原告牛晶晶。原告吴丙坤。原告朱芬。六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孙兴克,河南成务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杨增石。被告程春媛。原告牛俊涛、牛晓冲、牛晓猛、牛晶晶、吴丙坤、朱芬与被告杨增石、程春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六原告委托代理人孙兴克到庭参加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开民初字第5954号原告刘双敏。委托代理人郭广田,河南中亨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周海梅,河南中亨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刘国宾。原告刘双敏与被告刘国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双敏及其委托代理人郭广田,被告刘国宾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11年11月12日,被告以做生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开民初字第4120号原告宋志雄。被告荣小东。原告宋志雄与被告荣小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宋志雄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荣小东经本院依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被告以生意周转为由,以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9号4号楼独单元3层309号房产处置权作为抵押向原告借款20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开民初字第5836号原告金惠民。委托代理人赵长林,郑州市惠济区148法律服务所。委托代理人王淑萍,郑州市惠济区148法律服务所。被告阎石头。被告郭新凤。原告金惠民与被告阎石头、郭新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10月17日立案受理,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张花显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赵长林、王淑萍,被告阎石头、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1)开民初字第3853号原告平振杰。委托代理人刘俊杰,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被告牛治伟。原告平振杰与被告牛治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平振杰的委托代理人刘俊杰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牛治伟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平振杰诉称,2009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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