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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8)京03民初478号 原告:福建平潭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平潭。 法定代表人:蒋志祥,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光红,北京如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名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西区。 法定代表人:吕春华,执行董事。 被告:天津市承亿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西青区。 法定代表人:王书林。 被告:王书林,男,1971年8月7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6)京01民初63号 原告:周宝英,女,1984年8月16日出生。 委托诉讼代理人:聂炜,北京尚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卜繁夫,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雪明,男,1966年1月31日出生。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晨光,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苏中欣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常熟市虞景文华18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6)京03民初60号 原告:夏靖,男,1970年3月1日出生。 委托诉讼代理人:程世刚,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杜超,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勇,男,1971年1月24日出生。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路,男,1965年2月11日出生。 被告:郭继萍,女,1970年12月20日出生。 被告:苏林周,男,1972年9月30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7)京01民初81号 原告:北京国石天玺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5号楼9层910。 法定代表人:白雪廉,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悦,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若婷,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商银信支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楼等3幢28号楼401-01室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三中民(商)初字第09767号 原告北京中泰创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A-0616室。 法定代表人张喜春,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冠群,女,1986年8月26日出生,北京中泰创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王尧,男,1980年11月25日出生,北京中泰创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员。 被告刘俊义,男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延民初字第00172号 原告高永波,女,1982年9月8日出生。 被告王利国,男,1981年8月28日出生。 原告高永波与被告王利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朱和平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高永波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王利国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高永波诉称:2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7)京民初100号 原告:北京兴盛恒泰投资管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石门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白志军,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洪军,北京市绅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华泰金源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长城环岛东北侧1号楼532室。 法定代表人:徐国超,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吕志立,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新民初字第2958号原告闵钢建,男,1947年1月8日出生。被告鲁迎春,男,1965年1月1日出生。原告闵钢建诉被告鲁迎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闵钢建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鲁迎春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有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闵钢建诉称,2001年1月29日和2月23日,鲁迎春因做生意急需用钱,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金民二初字第4806号原告河南建信工程机械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法定代表人孔飞,总经理。委托代理人胡志生,该公司员工。委托代理人黄永,该公司员工。被告高杰。被告张成。原告建信公司诉被告高杰、张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建信公司委托代理人黄永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高杰、张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牟民初字第2593号原告朱新国,男,1949年4月25日生,汉族。被告万老钢,男,1959年11月29日生,汉族。被告万风伟,男,1971年6月10日生,汉族。被告万辈妮,男,1957年10月20日生,汉族。被告万永同,曾用名万宝成,男,1953年12月10日生,汉族。原告朱新国与被告万老钢、万风伟、万辈妮、万永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新民初字第2662号原告冯继红,女,1968年8月17日出生。被告陈明军,男,1963年8月16日出生。原告冯继红诉被告陈明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冯继红、被告陈明军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冯继红诉称,被告陈明军分别于2010年9月18日、2011年2月6日向原告冯继红借款90000元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巩民初字第1740号原告孙喜妞,女,1966年4月28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王荣来,巩义市竹林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张新元,男,1966年8月1日出生,汉族。原告孙喜妞诉被告张新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5月1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11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孙喜妞的委托代理人王荣来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巩民初字第1796号原告申苏梅,又名申小梅,女,1958年9月26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徐星文,巩义市新中镇第二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李铁创,男,1947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原告申苏梅诉被告李铁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5月2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11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申苏梅的委托代理人徐星文

原告焦建堂诉被告崔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 审 民 事 判 决 书(2013)管民初字第1834号原告焦建堂,男,1969年7月15日出生。委托代理人樊晓漫、张乐园,郑州市惠济区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崔龙,男,1981年5月14日出生。委托代理人宋喜荣。原告焦建堂诉被告崔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焦建堂的委托代理人张乐园,被告崔龙及其委托代理人宋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开民初字第4713号原告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达路96号科技创业广场二号楼七层A706号。法定代表人汪涛,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韩国庆,河南青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伟杰,河南青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杜新伟。被告张中建。原告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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