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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二初字第202号原告卜建发。委托代理人郭辉,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郑州强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彭波,该公司董事长。原告卜建发诉被告郑州强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月1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卜建发的委托代理人郭辉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郑州强盛化工科技有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二初字第205号原告王思维。委托代理人郭辉,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郑州强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彭波,该公司董事长。原告王思维诉被告郑州强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月1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思维的委托代理人郭辉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郑州强盛化工科技有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二初字第201号原告李国锋。委托代理人郭辉,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郑州强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彭波,该公司董事长。原告李国锋诉被告郑州强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月1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国锋的委托代理人郭辉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郑州强盛化工科技有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二初字第204号原告邵守善。委托代理人郭辉,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郑州强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彭波,该公司董事长。原告邵守善诉被告郑州强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月1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邵守善的委托代理人郭辉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郑州强盛化工科技有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二初字第200号原告谢加林。委托代理人郭辉,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郑州强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彭波,该公司董事长。原告谢加林诉被告郑州强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月1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谢加林及其委托代理人郭辉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郑州强盛化工科技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开民初字第04254号原告杨志萍。委托代理人李贺永,河南澄析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胡萍,河南澄析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王伟辉。委托代理人乔景生,河南豫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杨志萍与被告王伟辉物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本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李贺永、胡萍,被告本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乔景生到庭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一初字第1568号原告董振科。被告郑州亚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张瑞丽,财务总监。委托代理人李冬、聂建杰,河南豫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第三人郑州市地产集团。住所地郑州市中原区。法定代表人李俊宇,总经理。委托代理人何淑娟、张俊峰,员工。原告董振科诉被告郑州亚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郑州市地产集团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二初字第1733号原告薛国良。委托代理人高武杰。被告樊永菁。委托代理人朱寒冰,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樊永歌。原告薛国良诉被告樊永菁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于2012年10月12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薛国良及被告樊永菁的委托代理人朱寒冰、樊永歌,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金民二初字第2264号原告郑州开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谢利卿,总经理。委托代理人任彦群,河南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孟豪亮,河南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张荣德。委托代理人杨彩彩,河南坦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燕雪松,河南坦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郑州开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张荣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开民初字第2145号原告化新兰。委托代理人侯桂荣。委托代理人张庆合,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宏信(郑州)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法定代表人李甫生,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郭海波,该公司职员。委托代理人田慧峰,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河南太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王成仁,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王艳娟,河南建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一初字第1187号原告史小品。委托代理人樊颖川,河南程功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李贺,河南程功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王凤珂。委托代理人张西印。被告郑州建投鑫苑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中原区。法定代表人张勇,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王丹。委托代理人周晓亮。被告鑫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原河南鑫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法定代表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金民二初字第834号原告李培杰。委托代理人成宇红,翟建庄,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河南宏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钟奕南,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江瑜,福建省厦门市。原告李培杰诉被告河南宏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成宇红、翟建庄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开民初字第1216号原告河南日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英协路50号。法定代表人岳联蓉,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吴天阔、王艳慧,河南程功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孙静。委托代理人庞志杰,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河南日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孙静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吴天阔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开民初字第1219号原告河南日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英协路50号。法定代表人岳联蓉,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吴天阔、王艳慧,河南程功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被告曹庆安。委托代理人张保庆、赵世峰,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原告河南日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曹庆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一初字第2320号原告朱天顺。委托代理人郭国平,河南博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郑州宏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张红勤,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黄科。被告郑州年富保洁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苗点科,该公司总经理。原告朱天顺与被告郑州宏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年富保洁有限公司雇佣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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