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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7)京01民初584号 原告:李彬,男,1989年12月2日出生,汉族,北京团兴劳动与社会保险服务有限公司员工,住天津市滨海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陆雪燕,天津景贤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雨波,天津景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景华,男,1965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职工,住北京市西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7)京01民初83号 原告芦凤侠,女,1955年9月19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邱岳,北京市蓝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赵景欣,男,1982年12月16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梁爽,男,1983年3月24日出生,住北京市石景山区。 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北方地产大厦12层12A。 负责人杨震,副总经理。 委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密民初字第458号 原告王秀云,女,1968年11月24日出生。 被告王营营,女,1988年11月28日出生。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6层。 负责人臧炜,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阳,女,1989年5月23日出生,该公司职员。 原告王秀云与被告王营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3)房民初字第09871号 原告隗合荣,女,1948年12月14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杨兆伟,北京博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朝阳北大街999号。 负责人郑淑琴,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檀红亮,河北佳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周林,河北佳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北市支公司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3)延民初字第04285号 原告吴兴全,男,1940年7月27日出生。 被告郑海龙,男,1976年10月6日出生。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延庆支公司,住所地延庆县延庆镇妫水北街70号, 负责人张胜利,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郭雁云,该公司职员。 原告吴兴全与被告郑海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延庆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机动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密民初字第628号 原告尹翠华,女,1974年8月17日出生。 被告赵国华,男,1960年7月5日出生。 被告王秀伶,女,1973年7月7日出生。 被告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营业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5层501内507室,9层901内901A、902、903、905室。组织机构代码68510019-3。 负责人蒋安全,总经理。 委托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3)延民初字第02904号 原告陈需军,男,1964年12月22日出生。 被告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山西省大同市同泉里育才北街5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经理。 原告陈需军与永城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需军到庭参加了诉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一初字第2949号原告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法定代表人佘保同。委托代理人祝遵保。被告朱春雷。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张志斌,总经理。委托代理人赵西斌,该公司员工。原告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朱春雷、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一初字第2260号原告(反诉被告)李国游,男,汉族,1938年10月8日生。被告李伦山,男,汉族,1950年3月5日生。委托代理人刘海军、胡婷婷,河南顺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反诉原告)河南金苑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郑石柱,主任。委托代理人刘海军、胡婷婷,河南顺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李国游(反诉被告)诉被告李伦山、河南金苑律师事务所(反诉原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一初字第3020号原告叶俊强。委托代理人黄宗辉、杜青波,河南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彭培东。被告谷自州。委托代理人彭培连。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住所地郑州市。负责人王涛,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吕俊峰,该公司职工。原告叶俊强诉被告彭培东、谷自州、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一初字第2958号原告王素真。委托代理人牛保平,1968年月22日出生。被告梁士亮。被告李俊峰。委托代理人梁士亮。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负责人王涛,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赵觅博,该公司员工。原告王素真诉被告梁士亮、李俊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一初字第824号原告朱月菊。委托代理人郭丽丽、XX卫,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财有。被告盛青根。委托代理人王财有。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委托代理人赵觅博,该公司员工。原告朱月菊诉被告王财有、盛青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金民二初字第1002号原告许昌XX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住所许昌市。法定代表人陈立友,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陶明辉,郑州市二七区京广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代理人翟永胜。被告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住所郑州市金水区。负责人魏新华,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王伟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原告许昌XX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中银保险有限公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一初字第1073号原告房聪聪。委托代理人程建成。被告冯锦清。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住所地郑州市。负责人杨巍峰,总经理。委托代理人聂龙、刘金磊,河南豫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房聪聪诉被告冯锦清、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4月11日立案受理后,依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一初字第2103号原告左振岭。委托代理人何俊、胡萍萍,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许耿。委托代理人张元喜。被告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宋洁,区长。委托代理人郭水林,河南华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王浩,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住所地郑州市。负责人苏占伟,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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