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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新密民一初字第54号原告王晓芳,女,出生于1992年2月26日,汉族。委托代理人冯新彦,河南省新密市刘寨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杨银朋,男,出生于1990年1月15日,汉族。委托代理人杨水森,男,出生于1966年12月16日,汉族。原告王晓芳诉被告杨银朋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2月2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金民一初字第2179号原告杜某。委托代理人尹若谷、郑林娟,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汤某甲。委托代理人杨广本,王玉河南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杜某诉被告汤某甲离婚纠纷一案,原告于2013年6月25日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9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杜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尹若谷、被告汤某甲及其委托代理人杨广本、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新民初字第3061号原告时某某,女,1979年11月1日出生。被告孙某某,男,1972年9月6日出生。原告时某某诉被告孙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0月28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晓莉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时某某、被告孙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时某某诉称,其与被告于2008年7月5日经人介绍认识,于2008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新民初字第3046号原告韩某某,女,1969年9月16日出生。委托代理人杨建华,新郑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工作者。被告陈某某,男,1961年2月3日出生。原告韩某某诉被告陈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保芝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韩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杨建华、被告陈某某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荥民初字第769号原告孔某,女,汉族,1975年7月2日生。委托代理人王文涛,河南高基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曹某甲,男,汉族,1976年8月2日生。原告孔某诉被告曹某甲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孔某于2013年7月18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8月9日、2013年12月26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孔某及其委托代理人王文涛,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巩民初字第2450号原告张某某,女,1965年7月21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致应勋,河南星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李某某,男,1960年6月23日出生,汉族。原告张某某诉被告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7月1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致应勋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李某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新密民一初字第1396号原告任某某,女,出生于1987年2月12日,汉族。委托代理人郭振端,新密市新华路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郑某某,男,出生于1985年2月20日,汉族。委托代理人赵韶松,新密市青屏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原告任某某诉被告郑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于2013年6月26日诉至本院,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任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新密民一初字第1396号原告任某某,女,出生于1987年2月12日,汉族。委托代理人郭振端,新密市新华路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郑某某,男,出生于1985年2月20日,汉族。委托代理人赵韶松,新密市青屏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原告任某某诉被告郑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于2013年6月26日诉至本院,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任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一初字第1308号原告孙某。委托代理人范军明,郑州市二七区嵩山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代理人冯爱霞,河南良笛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某甲。委托代理人胡延勇、郭国平,河南博之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孙某诉被告王某甲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孙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范军明,被告王某甲及其委托代理人胡延勇到庭参加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一初字第2679号原告刘某。委托代理人董超,河南怡龙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赵某。原告刘某诉被告赵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董超,被告赵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被告2000年相识,2003年办理了结婚仪式,2010年领取结婚证。双方婚前感情一般,婚后没有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一初字第2679号原告刘某某,男,汉族,1983年4月3日生。委托代理人董超,河南怡龙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赵某,女,汉族,1983年9月27日生。原告刘某某诉被告赵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董超,被告赵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被告2000年相识,2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开民初字第4316号原告胡某甲。委托代理人张杰,河南昊中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时某。委托代理人王梅英。委托代理人周春新。原告胡某甲诉被告时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9月24日受理后,于2012年12月2日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后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撤销本院(2012)开民初字第5343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上民初字第128号原告安永平,男,1960年9月5日生,汉族。被告刘彦荣,女,1958年5月16日生,汉族。原告安永平诉被告刘彦荣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安永平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刘彦荣经本院传票依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安永平诉称,1982年10月,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建立恋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金民一初字第2664号原告时某。委托代理人苏志华,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王某。原告时某诉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8月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9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时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苏志华,被告王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11年4月经人介绍相识,2012年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一初字第1304号原告王某甲。委托代理人别良玉。被告刘某。委托代理人刘广杰,河南大豫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红军,河南大豫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第三人罗某甲。原告王某甲诉被告刘某、第三人罗某甲分家析产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甲及其委托代理人别良玉,被告刘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刘广杰、张红军,第三人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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