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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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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9
这种约定属于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没有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不明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视为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形有:
1、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保证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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