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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江波 1 楼
专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下列为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下列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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