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平台
法律援助公益平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电话
客户咨询电话
400-969-8166
问题:
最佳回答
2022-05-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对患者实施检查时,要求医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过度检查一般是指由医疗机构提供的超出患者个体和社会保健实践需求的医疗检查服务。过度检查违背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医疗服务执业道德的要求。过度检查是一种非法行为,侵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患者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其不必要的费用损失。
09-21 HOT
09-19 HOT
09-19 HOT
09-17 HOT
判决书
判决书
法律咨询意见书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官方QQ
339118878
商务合作/投诉建议
400-969-8166
15510665333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
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