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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 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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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黎明 1 楼
专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你好!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由上述规定可知,你楼下住户将阳台变为经营快餐外卖的场所,你作为楼上住户,你是利害关系人,其应事先征得你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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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5
我想报建改建房子 四邻签字有一家不签字 请问怎么
律师你好,我是田蜜蜜婚介退费纠纷,费用9万多。
我在祈祷派出所跟他给我签了个和解书,但是当时我吃
祝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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