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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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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的爸爸不给抚养费,起诉时一般遵循 “原告就被告” 的原则。既可以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若被告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也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具体如下:
1、户籍所在地起诉:如果您能确定孩子爸爸的户籍所在地,且其没有在其他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您可以到他的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这样便于确定案件的管辖权,法院可以依据户籍信息进行案件的受理和审理。
2、经常居住地起诉:如果孩子爸爸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其他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比如在外地工作、生活等),该地就成为他的经常居住地。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到他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经常居住地的认定一般需要提供相关的居住证明,例如居住证、租房合同、社区证明等。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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