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法律意见】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离婚可以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吗?
【法律意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所以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老公婚前购房,贷款的,首付款是他付的,购房的名字也是他的,结婚后我们一起还贷,因我们感情不和,我要起诉离婚,请问我能跟他分割房产吗?
【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本法 第十八条 规定,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第十一条 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本案中因为房子是你老公婚前购买的,房产的权属是你老公的,属于你老公的婚前财产,对于婚后用你们共同财产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你可以向你老公要求合理的补偿,但你无权分割房产。
婚后我妻子与朋友共同出资创立了北京某有限责任公司,是她的名义出资的,我不是该公司的股东,我们感情出了问题正在闹离婚,请问律师,如果我起诉要求分割我妻子在该公司的出资额,法院会怎么处理?
【法律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 一 )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 二 ) 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依据上述规定,分割你妻子在该公司的出资额有两种结果:一是你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二是你与你妻子分割转让出资所得的财产。
收养登记手续费是多少?
【法律意见】目前办理收养登记收费标准为:收养申请手续费(每件)20元、收养证工本费(每件)10元、收养登记调查费(每件)220元,公告费由收养人按实际缴纳。
办理收养登记需提供哪些证件?
【法律意见】根据办理收养登记内容的不同(收养、解除收养、撤销收养、补领证件),一般由收养人、被收养人和送养人持有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证明材料、照片 (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或单人照片)等共同到具有管辖的民政部门,按照申请-受理-审查-报批-登记-颁证的程序办理。在民政部门要接受调查询问、填写相应的表格,并由办理人员见证签名、按手印。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的,在登记前要进行公告60天,同时需捡拾证明和捡拾地派出所出具的报案证明(证明应有出具该证明的警员签名和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