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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人没事,可以赔偿哪些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包括了以下内容: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车辆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折旧费用; 3、经营性车辆因为无法继续经营而造成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228  2022-01-05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如何赔偿的?
只要按时购买交强险且属于理赔范围之内,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一般由交强险公司在法定范围内赔偿。 交强险赔完不足的部分优先由其他商业险赔付,没有其他保险或赔完不足部分就按照事故各方认定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以外的各种商业保险如何理赔没有法律规定,需要按照购买的保险险种的合同和相关规定进行赔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超出交强险赔付范围的部分,如果还要其他商业保险存在,那么可以找相关保险公司索赔,如果没有或是仍然不足以赔偿,那么则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来承担赔偿责任。
 235  2022-01-05
我被车撞了,付不起医药费怎么办?
首先建议您自己先垫钱或者借款解决,毕竟身体是自己的,治疗是无论如何不能耽搁的,自己垫付的医疗费是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的; 如果实在无力承担,您可以向交警寻求帮助,让交警帮您向对方和保险公司催缴医疗费,也可以向交警了解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垫付流程; 您也要积极和肇事各方以及保险公司沟通,说明治疗的必要性,如果对方是在工作期间撞的您,还可以要求对方的单位垫付您的医药费。
 252  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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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司机,今年5月应某家酒店招聘成了专职代驾员。5月6日晚21时,我受酒店老板指派为一饮酒后的顾客代驾,送客途中因避让行人过程中与相行的拖拉机碰撞,致车上顾客受伤、车辆前保险杠损坏,造成经济损失万余元。公安交巡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我负主要责任。现顾客提出要求酒店赔偿全部损失,而酒店认为造成的损失应由我负责赔偿。请问,我作为酒店的代驾司机负有赔偿责任吗?
 250  2023-01-04
杨某骑一摩托车在县城大道行驶,与秦某驾驶的客车发生碰撞,杨某当场死亡,经交警现场勘查秦某负全责。事故发生后,杨某妻子认为,杨某在该镇打工多年,其经常居住地以及主要经济来源均在该镇,应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金;秦某认为,杨某是农村户口,应按农村居民收入计算赔偿费用。请问,秦某应按何种赔偿标准赔偿?
 237  2023-01-04
2018年在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中,肇事者车辆是借的且有驾驶证,法院判决车主无责,现在肇事者以没钱为由拖到现在,请问:我现在还可以起诉原车主让他赔偿吗?谢谢!
 269  2022-11-30
我在去年10月份一天的下午发生车祸,导致手骨及面部受伤。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负全责。我在医院的医疗费对方已经全部支付了。因为我单位在车祸后,并没有停发我的工资,所以对方认为不应赔偿我的误工费。我想问一下,是否工资单位已发,在交通事故后,赔偿时就不用赔偿误工费了?
【法律意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对于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因《办法》规定的是“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故由于你单位已给你发工资,并且额外收入难以认定为“固定收入”,故肇事方不赔偿误工工资符合《办法》的规定
 1012  2022-11-18
我在A公司工作,与其签订了聘用合同,约定: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单位的员工手册以及各项规章制度。A公司制发了《员工手册》,该《手册》中对离退职制度的规定为:员工不论以什么原因离开公司,三年内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利用公司商业机密、商业技术及商业信息从事相关的工作。后,我离职到B公司工作。A公司认为我辞职后到与其存在竞争关系的B公司工作,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请问,聘用合同中的约定属于竞业禁止约定吗?
 230  2023-01-05
我被某用人单位招录为非全日制工人,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不为我缴纳养老保险费。解除合同后,我认为双方有关不缴纳养老保险金的约定违反了法律,要求用人单位为我缴纳养老保险金。请问,我的要求合法吗?
 254  2023-01-05
我系在校学生,与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后该公司以我们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以我为在校学生,不符合就业条件,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为由,决定终结仲裁活动。请问,我可以和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吗?
 251  2023-01-05
我在一家酒店工作,通常是上三天班,歇两天。赶上节假日上班也没办法。我想问问,在像我这种在节假日上班工作的,单位是否应当给我加班费?加班费如何计算,是我的基本工资,还是我工资的总收入?
 252  2023-01-05
张大爷与王老太是一对早年丧偶、晚年再婚的夫妻。张大爷婚前有一个儿子,张大爷死前留有遗嘱,该遗嘱主要内容是将其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均交由其儿子继承。王老太认为,张大爷的遗嘱中处分了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故应全部无效,并要求一并继承李大爷婚前、婚后财产。请问是否合理?
 264  2023-01-05
我们兄弟四人共有10间祖上传下来的房屋,2004年我们兄弟四人共同到公证处公证,将该10间房屋做了分割,其中我获得东房两间,但我们兄弟四人一直未对房屋产权进行变更登记。2006年,我将公证书上所载明的属于自己的两间房屋卖给王某,我和王某也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现王某搬进房屋已连续居住了5年。前几天我的三个兄弟认为我处分了与他们共同共有的财产而未征得他们同意,损害了他们的利益,要求确认我与王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种情况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239  2023-01-04
小李大学毕业后留在大城市工作,父亲老李倾尽毕生积蓄,为小李在其工作的城市购买了一套房屋,房屋登记在小李名下。小李承诺,以后老李可以搬过来一起住。老李担心日后产生变故,可否申请设立居住权保障自己的权益?
【法律意见】可以。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为保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老李应当与小李以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各项内容,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办法。
 810  2022-11-18
韩先生是家中的小儿子,父亲生病时一直在身旁照顾。韩父生前立下遗嘱,将其名下的房屋指定由韩先生一人继承。这份遗嘱的内容为电脑打印而成,在被继承人签订遗嘱时有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全文仅有一页,被继承人及两名见证人均签字捺印,落款处注明日期,并有录像予以佐证。这份打印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意见】有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737  2022-11-16
我是某小区一名业主,购买房屋时开发商赠送我一个地下停车位。后来开发商又在小区内的一处空地上新建了免费停车位,但不允许像我一样已经拥有地下停车位的业主在新建停车位停车,请问我可以在新建停车位停车吗?
 257  2023-01-05
你好!我是北京市某小区的一名业主,我住在2楼,我楼下的住户最近将其阳台进行了改装,经营快餐外卖,经常人来人往,严重影响了我的休息,请问,他这样做是不是应当征得我的同意?
 235  2023-01-05
我在某小区居住,该小区有专门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是我们之间没有签订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今年的5月份,我小区家中的房门被撬,存放在室内的物品被盗,一直未破案。我能否以物业公司管理不善为由向物业公司索赔?
 251  2023-01-04
某小区车位紧张,物业将原规划为运动广场的区域改造为停车场,对外出租。业主们认为,这是小区的公共区域,不应收费,应该免费供大家使用,双方就此发生争执。业主们的诉求是否合法?
【法律意见】合法。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此外,本案中,是否将改造后的停车场对外出租,属于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的内容,对这个事项,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款,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才可以将停车场对外出租。
 653  2022-11-18
老李的母亲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家中兄弟姐妹大多在外地,无暇照顾。老李通过亲戚介绍认识了从事保姆工作的小张,双方达成了雇佣协议。在一次日常照顾中,小张不慎摔倒。被医院诊断为腰椎骨折,后住院治疗。老李和小张因赔偿费用的承担问题产生争议。老李认为,小张是因自身原因导致受伤,并非自己造成,故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小张则认为,自己是在老李家照顾老人时受伤,老李应承担赔偿责任。老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
【法律意见】视双方过错而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702  2022-11-18
李大爷出门遛弯,在小区里拾到一副眼镜,看着还挺新,李大爷想着拿回家看看有啥用。王女士丢失眼镜后,通过报警、调取小区监控,发现李大爷捡到眼镜,于是要求李大爷返还,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料,听完王女士的话后,李大爷一气之下就把捡到的眼镜砸坏扔到了垃圾桶,并称自己未捡到眼镜。王女士要求李大爷赔偿,李大爷需要承担责任吗?
【法律意见】如故意毁损,需要赔偿。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561  2022-11-18
侵权事实存在,但侵权造成的损害数额大小无法确定或者难以确定的,应如何处理?
【法律意见】法官可以结合一些间接证据和其它事实,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进行自由心证,适当确定赔偿数额。但这一规则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民事案件,不适用于合同纠纷等其它民事案件。
 574  2022-11-02
雇员在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谁承担责任? 房东将两间四层楼房建设工程包给了泥水匠胡某,双方约定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全部由泥水匠胡某负责。在施工中,泥水匠雇佣的小工不小心掉下碎砖块,砸中一过路的行人,导致其头部严重受伤,花掉医药费8600多元。这种情况下,行人可以向谁主张赔偿?小工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呢?
 313  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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